盘龙城小学2019年秋季施教片区划定及招生方案

时间:2019-06-02  来源:武汉网whw.cc  作者:whw.cc 我要纠错


为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9〕3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划片及调整工作的通知》(武教发【2018】)2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保障我区义务段新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组织入学、坚持以区为主、保持政策稳定、优化工作程序、均衡配置资源、分散热点问题”的总体要求,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切实体现政府行为,强化政府责任。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宣传、发放工作。依法依规确定《通知书》发放对象,确保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率100%。根据开发区人口分布及学校布局状况,在确保公平、相对就近入学的前提下,规范做好新生入学管理工作。

二、工作程序

(一)提前登记造册,做到登记对象无遗漏

根据开发区实际情况,从2019年2月20日开始,开发区教育总支于4月30日前完成开发区辖区内小学适龄儿童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做到无遗漏。登记对象为具有辖区户籍、或房产、或持有《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三类。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三类人员子女安置的顺序为:优先安排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学生对口入学;其次安置在开发区有户籍或者购房子女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开发区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尽量做到就近入学;其三,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由教育总支统筹分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特殊情况报区教育局甄别认定后处理。

武汉市以外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4月30日前,持我区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到开发区教育总支登记,实行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凡在4月30日前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8月25日至30日到开发区教育总支补办手续。

符合安置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的是监护人及其子女户籍在武汉市外、监护人在开发区务工、持有我区《居住证》、需跟随父母到开发区就读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内在开发区务工的人员子女不在安置之列。

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拆迁户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等工程,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的人员,其子女均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区教育局文件规定,由开发区教育总支安排入学。

(二)合理划定范围,坚持相对就近入学

教育总支根据开发区辖区内登记的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社区单元等因素,初步设定了开发区范围十所小学(含金潭小学)的招生计划数量,十所小学的服务范围于5月24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拟于5月31日向社会公示。

当学校学位不足时,优先安排服务范围内户籍与住房一致的学生,无法安排的学生由开发区教育总支合理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并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盘龙一小施教区(招生计划360人)

下集村、龙城懿品、汉飞向上城、盘龙新天地、龙城天居园、珑璟轩、摩卡小镇、哥特帝景。

盘龙二小施教区(招生计划405人)

P区公寓、许庙还建小区、佳海都市工业城、盘龙教师周转房、许庙村、丁店村、黄花涝村、刘集村、三店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盘龙三小施教区(招生计划180人):

保合太和、巢上城(新阳光)、山海观、汉飞洋房印象、万博玖珑湾、兰江公园里、澜桥康城、罗纳河谷、金阳南山里、金川纯水岸、刘古塘村、梅苑鑫庭。

盘龙四小施教区(招生计划225人):

F.阳光城、龙城花园、美景天城、理想城、香奈天鹅湖、一品国际、中城时代、盘龙锦万家、恒大名都。

盘龙五小施教区(天汇小学)(招生计划270人):

28街、歌林花园、恒达盘龙湾、F.空港中心城、珩生领袖城、天汇龙城、天玺花园、颐景康城、叶店村、F.天下、F.绿岛、法院小区、F.学府。

名流学校施教区(招生计划270人):

名流人和天地、F.水星城、龙城汇萃园、洪福美境、汉口湖畔、奥莱汇、奥特莱斯广场、盘龙水岸沁园、龙泰北郦湖。

刘店学校施教区(招生计划270人):

08经典、F.雅园、榜样学府、翰林公馆、美府明苑、丽府明苑、龙城尚品、日月山水、天纵城、卓尔企业总部与商业街。

华师附小施教区(招生计划180人):

南山十里星空、新力帝泊湾、恒大龙城、五矿澜悦云玺、尚璟瑞府、万润橄榄城、丰山村、华虹领航城、临空香廷、龙王庙村。

刘店小学施教区(招生计划135人):

刘店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金潭小学施教区(招生计划270人):

288小区、府河明珠源馨苑、汉北家园、汉北康城、龙辰丽湾、盘龙瑞祥熙园、盘龙庭苑、汉北公馆宜鑫盛世名城、源煌公寓、卓尔生活城、左岸天地、湖畔豪庭、汉口北商户、外来务工子女。

按照上级关于进城务工子女分配入学的有关规定,符合安置条件的2019年开发区进城务工子女(小学)可在盘龙二小、刘店小学、金潭小学这三所学校中自主选择就读学校,三所学校原则按照学位招满为止。

刘古塘村民子女根据还建楼的地点就近选择华师附小、盘龙三小就读;

下集村民子女根据还建楼的地点就近选择在盘龙一小、盘龙四小、盘龙五小就读;

叶店村民子女根据还建楼的地点就近选择在盘龙一小、盘龙四小、盘龙五小就读;

(三)依规发放入学通知

面向社会召开“2019年秋开发区义务段学校划片招生方案说明会”后,7月3日前,即通过短信的形式发布“入学原件审核”通知。

7月5日,由新生监护人带《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到通知的审核点进行资料审核,提交的资料与前期报名信息一致的,下发由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因监护人资料造假或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监护人自行承担。

(四)依法依规办事,按时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报到,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特别是盘龙开发区多年来由于学位资源紧缺而导致“入学难”,备受人民群众关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具体行动。坚持依法办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肃纪律,抓实抓好。各中小学要及时将本校组织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的实施方案报教育总支审批、备案。

(二)广泛宣传,强化引导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公平、公正、便民原则,通过多种途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本校组织入学的方案,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可能简化报名条件、方便广大人民群众。

(三)严肃纪律,强化管理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落实省教育厅和市、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招生行为。

(四)完善制度,强化追责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工作责任制度,要通过制度建设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问题线索要认真核实查处,凡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报请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将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教育总支将按照区教育局的要求对中小学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五、本方案遵循《黄陂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实施方案》关于“计划招生”、“新生学籍管理”、“择校生”、“新生异动”、“新生编班”、(去掉)“ 特殊人群入学”等相关规定制定;(如有出入,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六、本方案呈报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党委纪委书记,分管副局长;呈报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分管委员、副主任。报教育局办公室、监察室、基教科、教研室。报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本方案报请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备注:

盘龙开发区小学新生招生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每年各小区适龄儿童人数进行适时调整。

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教育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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